法國紅酒分級制度
法國法律規定將法國葡萄酒分為3個等級:日常餐酒(VIN DE FRANCE),優良地區餐酒(IGP),法定產區葡萄酒酒(AOC/AOP)。這就是法國紅酒最基本的分級制度,此外各地區還有其他分級制度。
日常餐酒VIN DE FRANCE是最低檔的葡萄酒,作日常飲用。可以由不同地區的葡萄汁勾兌而成,如果葡萄汁限于法國各產區,可稱法國日常餐酒。不得用歐共體外國家的葡萄汁,產量約占法國葡萄酒總產量的38%。
優良地區餐酒級別簡稱IGP,是普通地區餐酒向AOC級別過渡所必須經歷的級別。如果在IGP時期酒質表現良好,則會升級為AOC/AOP。產量只占法國葡萄酒總產量的2%。酒瓶標簽標示為 Appellation+產區名+Qualite Superieure。
法定產區葡萄酒級別簡稱AOC/AOP,是法國葡萄酒最高級別AOC在法文意思為“原產地控制命名”。原產地地區的葡萄品種、種植數量、釀造過程、酒精含量等都要得到專家認證。只能用原產地種植的葡萄釀制,絕對不可和別地葡萄汁勾兌。AOC/AOP產量大約占法國葡萄酒總產量的35%。AOC酒瓶標簽標示為 Appellation+產區名+Controlee(注:AOC是舊分級,變成AOP)。
法國紅酒分級制度:法國AOC/AOP紅酒分級制度 日期:2015-11-25
法國紅酒分級制度:法國紅酒等級劃分舊制度 日期:201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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