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在1935年通過了關于葡萄酒的相關法律,確定了葡萄酒的原產地命名體制,即AOC體制,原先本體制只約束葡萄酒與烈酒,隨著本體制獲得的認可,逐漸沿用到其他食品行列,AOC葡萄酒體制如下:
AOC:Appellation d‘Origine Controlee法定產區
VDQS:Vin Delimite de Qualite Superieure優良地區餐酒(預計2011年底廢除)
VDP:Vin de Pays地區餐酒
VDT:Vin de Table日常餐酒
隨著歐盟“統一”進程的推進,貨幣統一(歐元)在跌跌撞撞中前行,但改革的決心依舊鑒定。為了在全球市場獲得更好的推廣和了解,對目前歐洲各語言,各個獨立的系統進行整合看來是勢在必行。
改革后的AOP,IGP
歐盟AOP,是1992年成立的組織,旨在保護歐盟的農貿類產品。AOP是歐盟原產地命名保護的標志,歐盟成員國生產的農產品,如高級橄欖油、水果、蔬菜、奶制品等都有這個標識,而IGP是受保護的地域標志。
兩個標識的區別在于AOP是指其產品的原料、生產、包裝等都是在原產地完成的,IGP是指其產品的原料、生產、包裝等只有一部分是在原產地完成的。
這次改革是2009年8月份發生的,但是從要到2010年才能看這個改革的效果,因為2009收獲的葡萄釀造的酒還沒上市。
法國的體制改革:
AOC:Appellation d‘Origine Controlee法定產區2009年8月改為AOP:Appellation d'Origine Protégée。
原先的Appellation d‘Origine Controlee指的是Appellation+產區名+ Controlee,新政策后,原先的產區名將改為:A+大產區+P,A+次產區+P,A+村莊+P,A+葡萄園+P。
如此,那些名莊或者獨立小產區標識的酒莊依舊可以顯示自己產區的獨特性。
VDQS:Vin Delimite de Qualite Superieure優良地區餐酒(預計2011年底廢除)
VDQS原先只是向AOC進軍的一個過渡級別,原文Appellationd‘Origine Vin Delimite de Qualite Superieure。只占法國產量2%。酒標上顯示為Appellation+產區名+Vin Delimite de Qualite Superieure。
VDP:Vin de Pays地區餐酒2009年8月改為IGP。
英文Wine of Country,在酒標上可以可以標明產區,如Vin de Pays+產區名。如國內常見的Vin de Pays d'oc(奧克地區餐酒),其葡萄來源可以是法國整個朗格多克地區。
VDT:Vin de Table日常餐酒2009年改為IG。
Talie Wine 大眾餐酒,最低檔的日常飲用餐酒,占法國38%,除了在酒標上標明法國外,其他產區一律不能標明。因為它的葡萄來源可以整個法國,同時也不能標明品種。